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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条件不起诉挽救未成年人 不公开听证会诠释未检情怀
2020-06-09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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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09


为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近日,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针对一起未成年人多次入户盗窃案召开拟作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听证会。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以及受邀人民监督员、律师、司法社工参加此次听证会。

    经审查查明,201911-12月期间,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苏某某先后四次进入村民家盗窃五部手机。但考虑到苏某某涉嫌犯罪时系未成年人,在校学生,自首,自愿认罪认罚,案发前将部分手机归还被害人,案发后配合公安机关追缴赃物,向被害人赔礼道歉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有可能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刑事诉讼法关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附条件不起诉的规定,拟对苏某某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为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召开拟作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听证会。因办案民警及被害人不能到场,承办检察官提前书面听取了公安机关意见,电话听取了各被害人意见,均表示同意对苏某某作附条件不起诉。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并结合案件事实、证据、法律,就苏某某是否符合附条件不起诉条件及考验期期限提出意见。司法社工立足社会调查,介绍了苏某某的家庭情况、成长经历、犯罪原因及犯罪后其对法律认识的转变和再犯罪风险。随后逐一听取了与会人员意见,大家一致认为苏某某具有自首、赔礼道歉并取得谅解等法定、酌定从轻、减轻的处罚情节,一致同意对苏某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及六个月考验期的设置。与会人民监督员在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开展教育的同时肯定了大武口区检察院的未检工作成效,赞许了未检干警的为民情怀和辛勤付出,就附条件不起诉后跟踪帮教工作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建议。


此次不公开听证会,已是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检察院第五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未成年人案件不公开听证,该院已形成未成年人案件不公开听证常态化机制。邀请人民监督员等人员参与未成年人案件不公开听证,既能有效推动检察权主动接受各方监督,确保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又能帮助检察机关听取各方意见,提升案件办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同时彰显了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的司法关怀和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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